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原执法人员李继浪同志由于调离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其《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R275428,有效期截止2024年10月31日)按规定应予以收回注销,但由于证件遗失,无法收回,现声明作废。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持上述证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或其他公务的,可拒绝检查并举报到0763-5822197。
特此声明。
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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